廖和明任来宾市代市长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庞标益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廖和明为来宾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吴立、朱柱伟、莫莲、周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孝斌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庞标益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来宾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来宾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来宾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庞标益要求,希望受任命的同志要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尤其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新发展理念谋划发展新路,勇担当、善作为、敢创新、抓落实,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监督,切实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要强化廉政意识,在工作岗位上践行承诺、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推动来宾高质量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副市长韦平,市监委主任陈子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一名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雷应敏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廖和明为来宾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决定任命:
(二)
免去:
(三)
任命:
来源:来宾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朝广 实习生 李心怡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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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傅 丹